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
近期,收到部分投标单位反映,个别招标代理机构利用交易中心名义收取相关费用,严重破坏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营商环境和影响市公共资源交易声誉。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权益,现将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请点击相应附件)。任何个人或者单位不得假借交易中心名义乱收费或超标准收费。如发现以上行为,各投标单位或个人有权拒付,并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39-8598587)或者向市纪委监委举报(举报电话:0939-12388),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努力营造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良好的营商环境。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