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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公安交警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及信号灯建设项目(二次发布) 招标公告
陇南市武都区公安交警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及信号灯建设项目(二次发布), 项目业主为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交易编号:A9920180710000006001
二、项目概况: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及信号灯一批
三、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四、预算金额:200万元
五、 报名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2、 具有投标人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jy.cn)注册的单位,报名前须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须办理数字(CA)证书(已注册的单位直接办理数字证书)方可报名,详情请阅读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
5、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6、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8:30时-2018年7月19日下午17:30时;
7、招标文件由各投标单位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自行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7月25日下午16: 00时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统办五号楼,市环保大楼二楼)第三开标厅;
七、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投标单位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联系人 招标人:
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刘春元 联系电话:0939-5917668
招标代理单位: 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譞昊 联系电话:18909391551
监督单位: 市公管办 电话:0939-8218209
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电话:0939-5917668
注:本公告在《陇南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