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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罗坝镇徐李村、巩河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礼县罗坝镇徐李村、巩河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由礼发改发【2018】197、1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陇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紫金、长期贴息贷款、省级财政补助、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陇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礼县罗坝镇徐李村、巩河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2、建设单位:陇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3、交易编号:A0120180716000012001
4、工程规模及内容:礼县罗坝镇徐李村、巩河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礼县罗坝镇徐李村、巩河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总户数为152户,总建筑面积为22268㎡,新建安置房每户面积为146.5平方米,基地面积为93.0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层高均为3.0米;室外工程(绿化、道路硬化、铺装等);村民服务中心、595.80㎡。
5、建设地点:陇南市礼县罗坝镇
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长期贴息贷款、省级财政补助、自筹
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8、施工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8月9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造价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企业在职人员(要求提供近三年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递交预审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即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纸质版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委托书原件,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不予认可),否则对其提出的质疑、抽取浮动点、随机抽取等活动不予受理;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预审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纸质版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不予认可),否则对其提出的质疑、抽取浮动点、随机抽取等活动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4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5网上报名阶段:投标单位在参加项目投标前,必须先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78.32.165/GSJZJGweb/index.aspx?tabid=1)上报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或《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盖章,后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上填写报名表,表中人员必须同《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或《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和投标文件中所填写的人员一致,并将已备案的《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或《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带至开标现场,以便核查。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 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专家现场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
获取时间:2018年7月19日8时30分至2018年7月25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lnsggzyjy.cn)。
获取方法:未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jy.cn)注册的单位,报名前须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须办理数字(CA)证书(已注册的单位直接办理数字证书)方可报名,详情请阅读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8年8月1 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2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陇南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086530825
联系人:林占芹
招标代理单位: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36-8612230
联系人:祁文娟
监督单位:市公管办 电话:0939-8218209
市住建局 电话:0939-8560236/8560291
注:本公告同时在《陇南公众信息网》发布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