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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城南棚户区改造道路基础设施汉源镇滨河西路商业步行街二期工程(二次发布)
施工招标公告
西和县城南棚户区改造道路基础设施汉源镇滨河西路商业步行街二期工程(二次发布),已由西发改【2018】301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招标单位地址:西和县县城
3、项目名称:西和县城南棚户区改造道路基础设施汉源镇滨河西路商业步行街二期工程(二次发布)
4、交易编号:A0220180823000001001001
5、工程规模:本工程设计范围为仇池南路至白冯南街段,道路全长374.782m,道路红线宽7.0m车行道+绿化带(具体宽度结合实际地形)+3.0m沿河堤人行道;3.0m人行道+2.0m绿化带+7.0m车行道+绿化带(具体宽度结合实际地形)+3.0m沿河堤人行道,横断面均按一块板形式布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道路绿化、设计终点处与白冯街(南路)车行道顺接工程、交通附属工程等。
6、项目实施地点:西和县滨河西路商业步行街
7、工期:240日历天
8、资金来源:争取国家投资+地方政府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二、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以内的建设工程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三、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报名表中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填写的人员一致。开标现场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必须与报名表及项目投标备案表中填写的人员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报名表中必须填报建造师、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市政工程)安全员、造价员。
4、未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jy.cn)注册的单位,报名前须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须办理数字(CA)证书(已注册的单位直接办理数字证书)方可报名,详情请阅读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招标文件由各投标单位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
5、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6、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上午8:30—2018年9月30日下午17:30截止;报名成功后在代理单位领取施工图纸。
7、投标人需变更报名表中项目管理人员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将变更手续交于陇南市建筑业管理局备案。
8、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9、依据甘建科(2017)8号文以及(2017)98号文,专项管理人员原岗位证书已作废,报名和投标时应提供新培训考核的全国统一合格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0月17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2楼)第三开标厅。
五、招标人: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韩云林
联系电话:0939-6629779
六、招标代理单位: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油橄榄办家属楼3单元331#
联 系 人:许鹏飞
联 系 电 话:0939-8599434
七、监 督 单 位: 市住建局 电话:0939—8560291 8560236
市公管办 电话:0939—8218209
注:本公告同时在《陇南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