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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豆坝至店子通乡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豆坝至店子通乡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已由康县交通运输局以康交发〔2018〕2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然村通硬化路专项贷款,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康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交易编号:A0320181108000001
招标编号:LNXY2018-GS-100
2、工程概况:该项目路线全长10.158㎞,按照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其中K0+000-K1+580、K1+700-K9+500段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7.5米,行车道2×3.25米(双向两车道);K1+580-K1+700、K9+500-K10+158.825段受地形限制,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行车道2×3.0米(双向双车道)。全线共设中桥38.04米/1座、小桥20.638米/2座,涵洞33道,平面交叉3处,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3、监理服务期: 605 日历天
4、招标范围:对施工内容的全过程进行监理
5、工程质量:合格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近5年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公路工程和一座桥梁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和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现场监理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试验检测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
2、财务能力: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②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公路工程和一座桥梁工程的监理业绩。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未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jy.cn)注册的单位,报名前须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须办理数字(CA)证书(已注册的单位直接办理数字证书)方可报名,详情请阅读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报名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8:30分至2018年11月15日下午17:30分截止。
4、报名表中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填写的人员一致。开标现场提供核查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必须与报名表及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人员一致。
5、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
6、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行政中心统办五号楼,市环保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1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行政中心统办五号楼,市环保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陇南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康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袁飞
联系电话:0939-5121971
2、招标代理单位:甘肃信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秦都佳苑对面农科所
联 系 人:张佳
联 系 电 话:0939-6916969
九、监 督 单 位
康县交通局 电话:0939-5121971
市 公 管办 电话:0939-8218209
甘肃信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