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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10000吨储备粮仓库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南市武都区10000吨储备粮仓库建设项目已由 陇南市武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发【2019】3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南市武都区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家扶持资金+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陇南市武都区粮食储备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该项目计划新建2栋库容5000吨平房仓。项目位于武都区吉石坝街道粮库区院内院内东北侧。建设规模及内容:10000吨粮库仓库平房仓部分为2栋24.0m×48.0m仓型平房仓的设计,该平房仓采用单层排架结构;储粮高度6.0m,檐口高度9.45m,建筑高度10.75m;24.0m×48.0m仓型平房仓建筑面积1152.0㎡,仓容5000吨(约1000万斤),分两廒。
2.2 建设地点:武都区吉石坝街道粮库区院内院内东北侧
2.3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扶持资金+建设单位自筹。
2.4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1 月 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7月 19 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 施工图在招标代理公司领取。(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参加资格预审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申请单位法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预审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3申请人在公告期限截止前必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必须填报建造师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 人、施工员1 人(建筑工程)、质量员1 人(建筑工程)、安全员1 人、造价员1 人、材料员1人。
3.4申请人需变更网上信息填报表中委托人或《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人员,须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手续交于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登记。
3.5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服(2020)296 号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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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日期: |
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9日 |
获取时间: |
2020年12月3日上午08时30分—2020年12月9日下午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1)、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在获取期限内,凭CA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ln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填写信息,填报网上信息时,须填报委托人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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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2020年1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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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地点: |
1.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环保大楼二楼)。 2.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投标人工具箱“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须根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投标人工具箱 “远程解密/开标大厅”功能使用文件加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解密本单位的投标文件并参与网络会议。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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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jy.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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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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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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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话: |
监督单位:
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 电话:0939-8560291
陇南市公管办: 电话:0939-8218209
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