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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昌县沙湾镇南滨河路建设工程
(附属工程)施工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宕昌县沙湾镇南滨河路建设工程(附属工程)二次发布已由宕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宕昌县交通运输局以宕发改发[2021]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宕昌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道212线改建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宕昌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GZ2106182-DCXSWZ
交易编号:A0320210628000002001
2.1项目概况:
2.1.1该项目宕昌县沙湾镇南滨河路建设工程(附属工程)二次发布,位于宕昌县沙湾镇,起点位于沙湾镇三号桥,终点位于沙湾镇四号桥。主要建设内容为:沙湾南滨河路防护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新建涵洞1道62m。
2.2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证明其有能力或已拥有流动资产、可变现固定资产、信用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以满足合同执行期现金流量的需要及投标人履行其他合同的净收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新办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开工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施工任务。(新办企业除外)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根据陇交发【2021】8号文件精神,陇南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未纳入2020年度陇南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企业,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若无不良信用记录,A级及以上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按B级对待。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4.1、请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2021年7月26日上午8:30--2021年7月30日下午17:30期间,凭CA证书通过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
4.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5.采用网上开标方式
5.1、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6日上午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行政中心统办五号楼,市环保大厦二楼)第二开标厅。
7.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市公管办电话:0939-8218209
宕昌县交通运输局:0939-6121556
招 标 人:宕昌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宕昌县城关镇羊马街11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9-612155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三号路北路口
邮政编码:746000
联 系 人:郭毅
联系电话:18509390327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