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康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37529.39万元 四、采购内容:康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拆迁、安置房建设、货币补偿、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服务。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改善民生、惠及群众的幸福工程,可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改善城市整体形象,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水平,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鉴于该项目具有公益性和紧迫性,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等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棚户区改造相关服务。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七、专家论证意见: 1、专家姓名:孙磊 工作单位:陇南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职称:中级工程师 论证意见: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康县唯一一家具有该项目经验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实力雄厚,在资金融资、信用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具有棚户改造建设、投融资经验和城市资产运营管理能力。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我同意推荐该单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康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2、专家姓名:顾琴 工作单位:陇南市西南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职称:工程师 论证意见: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康县唯一一家具有棚户区改造建设、投融资经验的国有独资企业,由于康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具有公益性和紧迫性,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3、专家姓名:丁慧琴 工作单位:陇南市西南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职称:中级工程师 论证意见:康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类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经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发改委规定;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一项改善民生惠及群众的幸福工程,可加快城镇化建设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在拆迁安置方面:企业的信用度高,作为拆迁户而言,比较信任、放心、踏实,减少拆迁户的疑虑,便于项目顺利设施。我同意推荐该单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该项目。 八、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高博 联系电话:13519391069 地址: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单位: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5123362 十、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31日
康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