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公安局厂坝分局办案中心精细化设置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陇南市公安局厂坝分局
二、项目名称:陇南市公安局厂坝分局办案中心精细化设置升级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LNDFGS2019-015
四、采购预算:99.8万元
五、采购内容:精细化设置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全省公安局机关办案场所统一使用柯达平台设备,为了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实现新旧数据的整合以及省、市后台服务器数据的无缝对接,保证系统信息统一,与原设备相匹配及服务后续维修配套要求,拟由甘肃华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实施,达到减少人力财力的诸多浪费,实现相关数据融合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甘肃华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八、专家论证意见:
1、专家姓名:田广旭 工作单位:陇南市信息化办公室 职称:工程师 电话:13993989261
论证意见:符合升级改造要求,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专家姓名:曹武 工作单位:市委办公室 职称:工程师 电话:13993919281
论证意见:符合升级改造要求,为保证数据的无缝对接,建议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3、专家姓名:王德芳 工作单位:陇南市公安局 职称:工程师 电话:18919390000
论证意见:符合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九、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9年7月17日-2019年7月23日)
十、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陇南市公安局厂坝分局
联系人:张京沪
联系电话:13993911118
十一、监督部门:陇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939-8235552
十二、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陇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陇南市公安局厂坝分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