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徽国土资告〔2018〕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加价 幅度 |
2018-17 号 |
该宗地位于徽县工业集中区内伏家镇贺店村,四至为:北临甘肃三森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临甘肃兆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临东滨河路;东临316国道。具体以出让宗地位置图为准。 |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徽住建函(2018) 87号文件规划要求)。 |
33332.3 平方米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35% |
≥15%-30% |
920 万元 |
50年 |
920 万元 |
5 万元 |
约合 50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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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8 号 |
该宗地位于徽县工业集中区伏家镇竹林村,四至为:北临空地;南临纬二十五路;西临空地;东临西滨河路。具体以宗地位置图为准。 |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徽住建函(2018) 112号文件规划要求)。 |
17479 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1.0 |
≤40% |
≥20% |
543 万元 |
40年 |
543 万元 |
3 万元 |
约合26.22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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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 LJPG 2018- 044;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徽县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9月05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挂牌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5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5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7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 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自2018年8月9日起到徽县国土资源局及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18-17号、2018-18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4、本次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国土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5、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徽县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6、本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18-17号、2018-18号)》载明的为准。
徽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九、联系方式
1、徽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0939-7623216
2、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赵经理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5309398060 18143767884
徽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