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文县
张家坝硅石矿采矿权延续新增资源储量
收益评估项目的公告
交易编号:B0220190103000001
受陇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将对承担文县张家坝硅石矿采矿权延续新增资源储量收益评估项目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评估项目及费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评估费用 |
备注 |
文县张家坝硅石矿采矿权延续新增资源储量收益评估 |
陇国土资交评〔2018〕3号 |
2.0万 |
|
二、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1、评估机构资格需满足《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
2、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绩证明材料);
3、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4、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评估矿种为硅石矿);
5、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采用信函,信函邮寄到达的时间以陇南市武都区邮戳为准。(以下资料纸质版发送至陇南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扫描件发送至2268199367@qq.com)
报名资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
2、《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证书复印件;
7、从事过矿业权评估证明材料;
8、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四、时间安排
1月3日-1月10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
1月10日-1月14日,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1月14日-1月18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五、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陇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委托评估合同》,陇南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2、若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国土资源局2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并进行通报。被放弃的评估项目延至下次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作为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参考。
4、若本次公告期内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报名参与评估,经公示后,陇南市国土资源局将与该机构直接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开展该矿权的评估工作。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陇南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陇南市东江新区
邮 编:746000
联 系 人:蒲全刚
电 话:13309390953
传 真:0939-8261216
2、联系单位:甘肃嘉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陇南市武都区商务大厦10楼
邮 编:746000
联 系 人:陈芳琴 曾彩珍
电 话:18993916361 18198045231
附件: 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陇南市国土资源局
甘肃嘉泰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