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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现将《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