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8日上午11时,评标专家王永杰、尚永真、冯志宏于卫生间内吸烟,将未熄灭烟头抛至垃圾桶,引起火情。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扑灭。该专家行为违反了《陇南市评标(评审)专家现场不良行为评价细则(试行)》第七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现作出以下处理:
按照《陇南市评标(评审)专家现场不良行为评价细则(试行)》第六条规定,对王永杰、尚永真、冯志宏现场不良行为扣6分,予以告诫,并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暂停评标3个月(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10月12日)。
特此通报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