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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已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202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级配套+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交易编号:A0120200519000004001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单位: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二)建设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场地呈梯形,建筑层数为地上四层,总占地面积2734.96平方米(约合4.1亩),建筑面积2047.32平方米,其中,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2024.19平方米,消防水池及门房建筑面积23.13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中央投资+省级配套+单位自筹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六)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
(七)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建安工程施工(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申请人近三年(指2017年05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省外企业进甘登记表》放至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近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拟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直接点击“我要投标”填写信息,填报网上信息时,须填报委托人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网上开标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人员证件须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各申请人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自行下载;
3、公告期限:2020年5月21日上午8:30--2020年5月27日下午17:30分;
4、请潜在申请人详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申请人需变更网上信息填报表中委托人的,须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手续交于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登记。
六、采用网上开标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工具箱“标书加密/文件上传”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根据本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远程解密/开标大厅”,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与网络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按流程完成开标事项,则视为放弃投标。
2、上传已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 6月 1日下午16时00分;
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二楼)第 一 开标厅;
注: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0年6月1日 下午16时00分至16时30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赵阳平 联系电话:0939-88108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信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艺蓉 联系电话:19993958502
监督单位:市公管办 电话:0939-8218209
行业部门: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 电话:0939-8560291
甘肃信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