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现阶段交易流程已全部公开,如对此项目有意向可通过浏览器收藏,以便跟进项目的交易流程。
陇南市实验小学教学楼及实验综合楼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陇南市实验小学教学楼及实验综合楼项目已由 陇南市教育局以 陇教计(2020)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陇南市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省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等多渠道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陇南市实验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工程内容:新建教学楼及实验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0077.79 平方米。本项目划分为 1 个
施工标段,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
2.2、工程地点:陇南市武都区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安装施工(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资金来源:申请国省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等多渠道解决。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05日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施工图在招标代理公司领取。(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 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3 申请人近三年(2017 年10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4 申请人在公告期限截止前必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填报《工程投 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该信息表中人员必须和现场提交的人员证件原件及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施工员 1 人(土建工程)、质量员 1 人(土建工程)、造价员 1 人、材料员 1 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月(2020 年 3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5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6 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7 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 审系统》评审。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0 年10月26日—2020 年10月30日
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08时30分—2020年10月30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1、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在获取期限内,凭 CA 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ln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填写信息,填报网上信息时,须填报委托人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0 年 11月05 日下午15 时00 分
递交地点:1.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 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环保大楼二楼)。
2、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投标人工具箱“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须根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投标人工具箱 “远程解密/开标大厅”功能使用文件加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本单位的投标文件并参与网络会议。
6.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 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jy.cn)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 |
陇南市实验小学 陇南市武都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甘肃東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五号路 |
邮 编: |
746000 |
邮 编: |
746000 |
联 系 人: |
卢鹏飞 |
联 系 人: |
张芳芳 |
电 话: |
15193986856 |
电 话: |
19958435333 |
监督单位:
市公管办电话: 电话:0939-8218209
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 电话:0939-8560291
甘肃東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