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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城区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工程(东街、西街段)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城区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工程(东街、西街段)已由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康发改发〔2020〕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投资和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康县城区东街、西街段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共改造建筑单体147栋,建筑外立面面积约55218.98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改造建筑外立面面积55218.98平方米、拆除喷涂墙面19325.45平方米、拆除原有瓷砖35893.53平方米、真石漆喷涂55218.98平方米、增设坡屋面4359.4米、一层商铺门头瓦1778.27米、商铺牌匾3846.23平方米、增设空调机罩516个、屋面防水层28569平方米。
2.3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2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8月08日;
2.4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以内的市政工程施工(具体以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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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日期: |
2021年1月4日 --2021年1月8日 ; |
获取时间: |
2021年1月4日上午 08 时 30 分--2021年1月8日下午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5.1.1、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在获取期限内,凭CA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ln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填写信息,填报网上信息时,须填报委托人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1.2、请潜在投标人(申请人)详细阅读资格预审公告和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澄清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1.3、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即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自行下载打印,并扫描至申请文件中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该信息表中填报的人员必须和申请文件中《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填报的人员一致,)注:《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必须填报建造师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建筑工程专业)、质量员 1 人(建筑工程专业)、安全员 1 人、造价员 1 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 1 人。 5.1.4申请人需变更网上信息填报表中委托人或《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人员的,须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材料报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登记。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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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网络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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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地点: |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2楼)。 6.1.1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投标人工具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上传”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6.1.2申请人须根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投标人工具箱 “远程解密/开标大厅”功能使用文件加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本企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参与网络开标会议。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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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jy.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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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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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746500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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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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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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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 联系电话:0939-8560291
市公管办 联系电话:0939-8218209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