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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天河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创孵化园建设项目(幕墙及屋面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南市天河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创孵化园建设项目(幕墙及屋面工程)已由 (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徽住建字【2018】1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筹),建设资金来自(争取青岛高新区扶贫协作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筹)
2.2建设地点: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
2.3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高度68.4m,铝板面积:8224.85㎡,玻璃幕墙面积:5725.05㎡,金属屋面系统(双层)面积:3200㎡,玻璃栏板58.50㎡,总设计面积:17208.41㎡。
2.4资金来源:(争取青岛高新区扶贫协作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专项债券资金)。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月21日。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项目管理机构 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近三年(指2018年5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3.3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注:联合体牵头人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独立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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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日期: |
2021年5月19日—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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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1年5月19日上午8:30—2021年5月25 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5.1.1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在获取期限内,凭 CA 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ln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填写信息,填报网上信息时,须填报委托人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1.2请潜在投标人(申请人)详细阅读资格预审公告和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澄清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1.3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即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自行下载打印,并扫描至申请文件中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该信息表中填报的人员必须和申请文件中《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填报的人员一致)注:《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必须填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建筑工程)、质量员1人(建筑工程)、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 5.1.4申请人需变更网上信息填报表中委托人或《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人员的,须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材料报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登记。 5.1.5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及中标公示期间,由代理机构通知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或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申请退回项目机构管理人员(投标退回申请),申请退回时不需另行出具申请函,只需将公示页面截图上传至“申请函扫描件”处即可。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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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网络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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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地点: |
1、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五号楼(环保大厦)2楼)。 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投标人工具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上传”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3、申请人须根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投标人工具箱 “远程解密/开标大厅”功能使用文件加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本企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参与网络开标会议。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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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添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资料》中,并将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及中标公示期间,由代理机构通知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或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申请退回项目机构管理人员(投标退回申请),申请退回时不需另行出具申请函,只需将公示页面截图上传至“申请函扫描件”处即可。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jy.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筹)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鑫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陇南市徽县城关镇 |
地 址: |
陇南市武都区新盛大厦二期2号楼二楼 |
邮 编: |
742300 |
邮 编: |
746000 |
联 系 人: |
杨龙 |
联 系 人: |
孙涛涛 |
电 话: |
13809394693 |
电 话: |
0939-8896013 |
9.监督单位
市公管办 电 话:0939-8218209
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 电 话:0939-8560291
甘肃鑫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