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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康发改发(2021)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一般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工程内容:主要内容为共改造三个社区,分别为东街社区、西街社区、中街(南街)社区。项目总使用面积24467.52m2,改造总建筑面积76381.98m2。包括老旧小区22个,住宅楼33栋,改造户数624户,单元65个。改造内容包括外墙改造、楼道改造、屋面改造、小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设施修缮等。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东街社区) |
第二标段(中街社区) |
第三标段(西街社区) |
农机监理站及家属楼 |
中小企业局家属楼 |
工商局家属楼 |
交通局家属楼 |
中街农行家属楼 |
种子公司家属楼 |
金岸鑫城 |
南街农行家属楼 |
民政局家属楼 |
兴隆花园 |
服务公司家属楼 |
水务局家属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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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家属楼 |
居委会家属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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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公司家属楼 |
交警队家属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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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街法院家属楼 |
自来水公司家属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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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家属楼 |
财政局家属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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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家属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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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 |
2.2、工程地点:陇南市康县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一般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
2.6、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每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07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06月26日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施工图在招标代理公司领取。(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资质,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 05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新办企业除外)。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在公告期限截止前必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必须填报建造师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土建工程专业)、质量员1人(土建工程专业)、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材料员1人。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申请人需变更网上信息填报表中委托人或《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人员的,须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材料报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登记。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1年05月27日—2021年06月02日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7日上午08时30分—2021年06月02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5.1.1、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在获取期限内,凭CA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ln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填写信息,填报网上信息时,须填报委托人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1.2请潜在投标人(申请人)详细阅读资格预审公告和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澄清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1.3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即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自行下载打印,并扫描至申请文件中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该信息表中填报的人员必须和申请文件中《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填报的人员一致,)注:《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必须填报建造师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土建工程专业)、质量员 1 人(土建工程专业)、安全员 1 人、造价员 1 人、材料员 1 人。
5.1.4申请人需变更网上信息填报表中委托人或《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人员的,须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材料报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登记。
5.1.5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及中标公示期间,由代理机构通知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或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申请退回项目机构管理人员(投标退回申请),申请退回时不需另行出具申请函,只需将公示页面截图上传至“申请函扫描件”处即可。
递交时间:2021年06月10日上午09时00分
递交地点: 1、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环保大楼二楼)。
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投标人工具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上传”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
3、申请人须根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投标人工具箱 “远程解密/开标大厅”功能使用文件加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解密本企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参与网络开标会议。
备注: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添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资料》中,并将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lnsggzyjy.cn)上发布。
招标人: |
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陇南市康县 |
地 址: |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三号路 |
邮 编: |
742500 |
邮 编: |
746000 |
联 系 人: |
李杰 |
联 系 人: |
张志虎 |
电 话: |
13299390999 |
电 话: |
18509393546 |
行业部门: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 电话:0939-8560291
监督单位: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939-821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