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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8.12"特大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县城东出口三叉路口至沙坝堤防恢复重建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县"8.12"特大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县城东出口三叉路口至沙坝堤防恢复重建工程已由 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文发改发〔2021〕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8.12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建设地点:文县城东出口三叉路口;
2.3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起于县城东出口三叉路口,止于沙坝。主要包括堤防加固工程、路基工程等,本次修建2m高5.15m宽C20片石混凝土挡墙基础,并修筑浸水路肩墙,挡墙基础外侧采用C20片石混凝土浇筑,顶宽1m,底宽2m,深4m,外侧1:0.25坡率的加固基础,基础浇筑完成后对基础周边开挖范围内进行块石回填压实,在加固基础上设置防洪墙。墙背采用块石及C20片石混凝土回填压实,恢复路面、人行道;
2.4资金来源:争取8.12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多渠道筹措;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1日;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近三年(指2018年5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新办企业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在公告期限截止前必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必须填报建造师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 人、施工员1 人(市政工程)、质量员1 人(市政工程)、安全员1 人、造价员1 人、材料员1人。
3.3申请人需变更网上信息填报表中委托人或《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人员,须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手续交于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登记。
3.4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服(2020)296号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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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日期: |
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4日 |
获取时间: |
2021年5月31日上午8:30—2021年6月4日下午17:30 (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5.1.2请潜在投标人(申请人)详细阅读资格预审公告和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澄清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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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网络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9 时00 分(北京时间) |
递交地点: |
1、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五号楼(环保大厦)2楼)。 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投标人工具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上传”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3、申请人须根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投标人工具箱 “远程解密/开标大厅”功能使用文件加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本企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参与网络开标会议。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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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添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资料》中,并将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及中标公示期间,由代理机构通知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或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申请退回项目机构管理人员(投标退回申请),申请退回时不需另行出具申请函,只需将公示页面截图上传至“申请函扫描件”处即可。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jy.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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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 |
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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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400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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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旭升 |
联 系 人: |
王超 |
电 话: |
电 话: |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