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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及主体配套项目已由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发改〔2018〕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融资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大门1座,道路广场9400.00㎡,绿化11940.00㎡,竖向土方39800.00㎡,室外水网39800.00㎡,室外暖网39800.00㎡,室外电网39800.00㎡,换热站设备等工程量。
2.2、工程地点:陇南市康县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室外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资金来源: 国开行融资贷款。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4月28日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项目管理机构 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5、申请人提供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1年07月06日—2021年07月 12日
获取时间: 2021年07月06日上午8:30时至2021年07月12日下午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5.1.1 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在获取期限内,凭 CA 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ln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填写信息,填报网上信息时,须填报委托人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1.2 请潜在投标人(申请人)详细阅读资格预审公告和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澄清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1.3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即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自行下载打印,并扫描至申请文件中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该信息表中填报的人员必须和申请文件中《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填报的人员一致)注:《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必须填报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土建工程专业)、质量员 1 人(土建工程专业)、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造价员 1 人。
5.1.4 申请人需变更网上信息填报表中委托人或《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信息表》中人员的,须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材料报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登记。
5.1.5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上传资格预审公示截图,申请退回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不需另行出具申请函)。
递交时间:2021年07月21日下午15时00分
递交地点:6.1.1、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五号楼(环保大厦)2 楼)。
6.1.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投标人工具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上传”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6.1.3、申请人须根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投标人工具箱 “远程解密/开标大厅”功能使用文件加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本企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参与网络开标会议。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 规给予的处罚;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添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资料》中,并将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jy.cn)上发布。
招标人: |
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中街13号 |
地 址: |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三号路 |
邮 编: |
746500 |
邮 编: |
746000 |
联 系 人: |
李强 |
联 系 人: |
尹永斌 |
电 话: |
13993983508 |
电 话: |
15339393991 |
9.监督部门
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 联系电话:0939-8560236
市公管办 联系电话:0939-8218209
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