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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城区建设工程弃土场项目孙家院场地平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康县城区建设工程弃土场项目孙家院场地平整工程,已由康发改发以〔2021〕116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LNHC2021-061
2、交易编号:A0720210805000001001
3、招标单位:康县水土保持站
4、项目名称:康县城区建设工程弃土场项目孙家院场地平整工程
5、工程地点:康县县城
6、工程概况:孙家院弃土场设计弃土方量91.35万立方米,弃土场面层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的总体规划,土地平整总面积100.34亩,修建路面宽3米,路基宽4米;修建矩形0.5米*0.4米路边排水渠665米;修建矩形0.4米*0.3米路边排水渠546米等工程量。
7、资金来源:县级自筹
8、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请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2021年8月19日上午8:30--2021年8月25日下午17:30期间,凭CA证书通过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
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四、采用网上开标方式:
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下午15时00分;
2、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行政中心统办五号楼,市环保大厦二楼)第二开标厅。
六、招标人:康县水土保持站
联系人:蔺志强 电话:13993947216
招标代理单位: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永斌 电话:15339393991
七、监督单位:市公管办 电话:0939-8218209
康县发改局 电话:0939-5121564
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