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现阶段交易流程已全部公开,如对此项目有意向可通过浏览器收藏,以便跟进项目的交易流程。
哈达铺中药材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达铺中药材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宕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哈达铺中药材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宕发改发[2022]2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和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宕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取得 可研批复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哈达铺中药材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共包含规划7条园区道路、1座污水处理厂和1个智慧园区的建设;其中7条园区道路为1条园区主干路和6条园区次干路,1条园区主干路为经一路,红线宽度15m,本次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6条园区次干路分别为经二路、纬一路、纬三路、纬四路、纬五路、纬六路,红线宽度11m,本次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本次设计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智慧园区和堤岸整治工程等 。
2.1.1建设地点: 宕昌县哈达铺镇 。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哈达铺中药材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共包含规划7条园区道路、1座污水处理厂和1个智慧园区的建设;其中7条园区道路为1条园区主干路和6条园区次干路,1条园区主干路为经一路,红线宽度15m,本次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6条园区次干路分别为经二路、纬一路、纬三路、纬四路、纬五路、纬六路,红线宽度11m,本次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本次设计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智慧园区和堤岸整治工程等 。
2.1.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 总投资37245.81万元 。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9 月 1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31 日
2.1.5 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 哈达铺中药材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1)设计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其他资料及配合业主完成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等内容,施工图纸必须达到清单编制及评审要求);
(2)施工范围:包括本期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乙级 (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 中级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6月—2022年6月)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
3.4其他: 3.4.1 施工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4.2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电气自控专业设计人员1人、通信信号专业设计人员1人、其他设计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
3.4.3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4.4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4.5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4.6 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4.7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3.4.8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各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9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2020 或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4.10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6月—2022年6月)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11 省外施工企业按甘建服(2020)296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省外设计企业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4.12 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各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 。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网上信息填报,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7月29日上午 8:30 至2022年8月4日下午 17:3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期限内,凭 CA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ln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填写信息,填报网上信息时,须填报委托人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2 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和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澄清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2.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中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即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自行下载打印,并扫描至资格投标文件中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该信息表中填报的人员必须和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填报的人员一致)注:《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必须填报建造师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市政工程)、质量员2人(市政工程)、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
4.2.4投标人需变更网上信息填报表中委托人的,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以书面形式办理委托人变更,并扫描至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变更《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人员的,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中申请办理。
4.2.5中标公示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中申请退回项目机构管理人员(投标退回申请),申请退回时不需另行出具申请函,只需将公示页面截图上传至“申请函扫描件”处即可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8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为 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二楼)
5.1.1 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 已加密的投标文件;
5.1.2 根据项且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5.1.3 受疫情影响,本项且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标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且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1.4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添加到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并将本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宕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宕昌县城关镇新城区幸福路 |
地 址: 陇南市武都区新都家园商铺二楼 |
邮 编: 748500 |
邮 编: 746000 |
联 系 人: 唐白强 |
联 系 人: 石经理 |
电 话: 15294096480 |
电 话: 15009392888 |
8. 监督部门
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 电话:0939-8560291
市公管办 电话:0939-8218209
甘肃国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