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政府网站群二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信息时间:2018-08-08 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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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政府网站群二期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对陇南市政府网站群二期建设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项目内容:
在原有陇南市政府网站群基础之上进行定制开发增设陇南市网站政府公报栏目、建设网站群云检测平台、定制开发陇南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考核管理系统、定制开发陇南市政府网站工作年度表管理系统。
三、预算金额:¥43万元(大写:肆拾叁万元整)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对陇南市政府网站群进行定制开发增设,必须依托于原有陇南市政府网站群。且陇南市政府网站群统一技术平台于2017年通过政府采购由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建成运行至今,网站群运行稳定。本项目涉及的各类信息根据业务,需要原网站群进行数据交互。为保证网站群的连续性、稳定性、安全性、兼容性、统一规范。同时为节约项目建设资金,不重复建设,建议由原网站群承建单位实施该项目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 曹武 工作单位:陇南市委办
论证意见:本项目是陇南市政府网站群基础之上进行定制开发增设,为了保持相关业务网站群的兼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二
姓名: 王德芳 工作单位:陇南市公安局
论证意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期使用着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网站群,通过多次的测试应用,网站群运行稳定。本次陇南市政府网站群二期建设项目需保持一定的业务连贯性,为了节约投资避免重复建设,且技术支持有保障。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该项目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三
姓名: 王永生 工作单位:陇南市电教馆
论证意见:由于原陇南市政府网站群统一技术平台是由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为了网站群系统的无缝对接,所以由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对应承接本项目。
七、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 巩治永 联系电话: 13830930258
监督单位:陇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939-8235552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陇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