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康自然资出告字﹝20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康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康县宗地编号:2019-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 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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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号 |
该宗地位于康县城关镇东街赵坝村大庄社原武装部弹药库地块,具体以勘测地界图为准。 |
现状 (规划指标详见康规划第23号便函) |
4209.36 平方米 |
二类居住用地(拟建幼儿园) |
≤1.0 |
≤35% |
≥30% |
70年 |
3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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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合6.314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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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190304000007;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康县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康县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25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拍卖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25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登记室办理竞买手续。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30时
2、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拍卖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3月5日起到康县自然资源局及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19-01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康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依据《康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和有关建设规划要求,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拟建设幼儿园,竞得人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申请竞买人须在申请报名竞买前与康县招商局签订开发建设协议,就开发投资规模、建设标准、开工、竣工等事项进行约定,同时缴纳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申请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详细了解并核实。
4、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康县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康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九、联系方式及保证金银行账户
1、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寇股长
联系电话:0939-5122659
2、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经理 赵经理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5309398060 18143767884
3、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陇南市武都支行
账 户:104036189054
康县自然资源局
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