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19﹞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徽县宗地编号:2019-25号、2019-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2019-25号 |
该宗地位于徽县栗川镇田庄村四社,宗地四至:北临耕地;南临小路;西临耕地;东临西滨河路,具体以出让宗地位置图为准。 |
8053.44 平方米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5 |
≥25% |
≥40% |
40年 |
140 万元 |
约合 12.08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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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6号 |
该宗地位于徽县城关镇樊塄村新316国道南侧,宗地四至:北临316国道和看守所;南临看守所和耕地;西临看守所;东临耕地,具体以出让宗地位置图为准。 |
2678 平方米 |
商业(宾馆)用地B14 |
≤2.5 |
≤40% |
≥20% |
40年 |
70 万元 |
约合 4.02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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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拍卖出让文件》。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190917000006;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徽县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徽县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0月10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拍卖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10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登记室办理竞买手续。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30时
2、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七、拍卖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9月18日起到徽县自然资源局及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19-25号、2019-26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须有3家以上(含3家)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出让。
3、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4、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5、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徽县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6、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46号)文件精神,出让成交后由竞得人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7、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19-25号、2019-26号)》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九、联系方式
1、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0939-7623216
2、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经理 赵经理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5309398060 18143767884
徽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