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康自然资出告字[2019]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康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19-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 |
建筑 密度 |
容积 率 |
绿地 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2019-20 |
康县岸门口镇许家河村(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
商服用地 |
8466平方米(约12.7亩) |
≤45% |
≤0.8 |
≥20% |
40 |
245万元 |
说明:2019-20号宗地的具体界址及规划条件要求详见康自然资源函字(2019)第160号。 |
二、交易编号: B0120191029000010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拖欠康县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2、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4号)内容规定,如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31日08时30分00秒至2019年11月19日17时59分59秒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拍卖出让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鼎泰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申请,获取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国家信用体系无失信记录的查询结果。
九、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9年11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本次拍卖时间、地点
1、2019年11月20日上午10时30分
2、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康县2019-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1、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寇股长
联系电话:0939-5121225
2、甘肃鼎泰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经理
联系电话:15309345869 15309444333
康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鼎泰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