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2019-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康自然资出告字[2019]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陇南市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鼎泰拍卖有限公司公开出让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 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2019-20号 |
康县岸门口镇许家河村(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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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康自然资源局函【2019】第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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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6平方米(约12.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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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用地 |
≤0.8 |
≤45% |
≥20% |
40年 |
245 |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按挂牌方式出让的,起始价及加价幅度见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示栏。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191126000006;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陇南市康县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陇南市康县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17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鼎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下午17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19年12月17日18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至2019年12月24日下午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下午17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公开出让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00;
2、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7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厅。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陇南市康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2、开发建设必须符合陇南市康县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3、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陇南市康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1、陇南市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寇股长
联系电话:0939-5121225
2、甘肃鼎泰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先生 邵女士
联系电话:15303945869 13830486235
3、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陇南市武都支行
账 户:104036189054
康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鼎泰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