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2019-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康自然资源告字﹝202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康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康县宗地编号:2019-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2019-10号 |
位于康县豆坝镇豆坝村 |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康自然资源函字【2019】第129号) |
5761㎡ (合8.64亩) |
商服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
≤0.8 |
≤30% |
≥20% |
40年 |
120 万元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200326000003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康县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康县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及缴纳保证金
1、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5日,向甘肃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提交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19-10号)》。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下午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宗地,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
不足三家的宗地,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2020年4月15日下午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延续至2020年4月24日下午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0年4月24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公开出让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0年4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时
2、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及摘牌、时间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7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摘牌及报价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康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2、依据《康县城乡统筹总体规划》和有关建设规划要求,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拟建设加油站,竞得人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申请竞买人须在申请报名竞买前与康县招商局签订开发建设协议,就开发投资规模、建设标准、开工、竣工等事项进行约定,同时缴纳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申请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详细了解并核实。
3、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康县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4、本次公开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康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1、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寇股长 0939-5121225
2.甘肃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谷女士 13919365535
3、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陇南市武都支行
账 户:104036189054
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