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让水河范坝大桥至金枣湾段河道清淤疏浚一期工程
建设施工权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规范砂石料资源开采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文县人民政府批准,文县水务局决定对文县让水河范坝大桥至金枣湾段河道清淤疏浚一期工程建设施工权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文县让水河范坝大桥至金枣湾段河道清淤疏浚一期工程建设施工权,起止界限:让水河范坝大桥下游50米至毛家嘴段,河道长度为2350米,及支沟(黑阴沟)段646米,清淤面积:16.25万平方米,清淤平均宽度:让水河范坝大桥下游50米至毛家嘴段为90-200米、支沟(黑阴沟)段为45-135米,清淤平均深度:1-3米,清淤量:40.26万立方米,具体建设施工标准以河道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为准。该建设施工权竞买保证金为80万元,河道恢复疏浚恢复保证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计为80万元。
本次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施工要求和清理时限:为了增大河道行洪能力,确保防洪安全,清淤工作必须在文县水务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段河道清理采用挖掘机开挖,清理出的砂料就地堆放,待基本沥干水分后直接用运输车辆运输至甘肃龙台酒业厂区建设工地,用于厂区建设回填。清淤疏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各河道清淤疏浚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开挖深度、范围,严禁超范围、超深度开挖,保证与两岸堤防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确保两岸基础设施的安全。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211110000023;
三、本次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施工权拍卖由文县水务局委托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活动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四、本次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施工权拍卖为有底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五、竞买人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应当具有河道疏浚、河湖整治等相关经营内容,具有相应的经济综合实力。
2、具备符合规定的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施工能力。
3、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六、现场踏勘及报名时间、地点
1、竞买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向文县水务局进行咨询,自行现场踏勘,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30日持《文县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施工权竞买申请书》、《文县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施工权竞买申请资格确认表》、《文县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施工权竞买承诺书》按拍卖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拍卖文件。
2、经文县水务局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按拍卖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活动。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七、拍卖时间:2021年12月1日下午15:00时。
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八、出让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有意竞买者于2021年11月12日起到文县水务局、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文县让水河范坝大桥至金枣湾段河道清淤疏浚一期工程建设施工权拍卖文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在申请竞买报名前,竞买申请人必须仔细了解并现场查勘施工河段的实际情况,自行向文县水务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2、本次拍卖为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施工权拍卖,河道清淤量(包括可利用的砂石资源量)的实际数量可能与公告中的数据存在差异,竞买申请人应在申请竞买前仔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具有因河道内清理渣料数量、体积等数据存有差异而改变成交结果的权力。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文县水务局签订标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并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工作。
4、河道内清理出的渣料可以作为工程施工原料,属于原始自然资源,买受人应按规定缴纳砂石资源费。
5、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要覆盖防尘篷布,要安排专人负责防止扬尘及砂料掉落,对掉落路面的砂料应及时清理,不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及环境卫生。弃料严禁堆放在有防洪隐患的河道、沟道,堆放要符合环保、水土保持的要求,不可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开挖、运输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不能对周围居民休息和生活造成影响。渣料必须堆放在指定的甘肃龙台酒业建设厂区范围内,且不得私自搭建溜台进行分筛。一旦发现,将立即停止河道清淤工程施工,且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为了保障清理后河道的恢复,买受人须根据清淤范围及清淤量缴纳河道恢复保证金,待清理、运输结束,完成河道恢复,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7、为了保证河道整治清淤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买受人应按规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本次河道清淤疏浚开挖施工和运输安全由施工方负责,买受人须与文县水务局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9、本次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施工权存在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政策法规变化和自然因素变化风险,竞买人须谨慎决策。
10、本次文县让水河范坝大桥至金枣湾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施工权拍卖活动采用钉钉网络视频会议或现场的形式进行,会议形式将在会议前通知竞买人。
1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本次拍卖活动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12、本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文县水务局对本拍卖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九、联系方式
文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939-5522259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牟经理 孙经理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8919113180 13919211265
文县水务局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