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镡河一带建筑用花岗岩探矿权
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陇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陇南市国控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以下探矿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序号 |
矿山 名称 |
矿区 位置 |
矿区 面积 |
矿种 |
开采 方式 |
服务 年限 |
竞 买 保证金 |
1 |
成县镡河一带建筑用花岗岩矿探矿权 |
位于陇南市成县167°方向,平距 19km处,行政区划属成县镡河乡管辖。 |
2.63平方千米 |
建筑石料 用花岗岩矿 |
露天 开采 |
3年 |
1200 万元 |
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1 |
3717330.45 |
35571093.22 |
2 |
3718084.17 |
35572068.05 |
3 |
3717635.09 |
35573493.02 |
4 |
3716619.10 |
35573112.33 |
5 |
3716311.29 |
35572795.38 |
6 |
3716626.26 |
35571699.01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 B0220231127000001
三、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活动由陇南市国控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甘肃星锤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凡具备相应资质并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未被列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2.按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六、现场踏勘及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甘肃星锤拍卖有限公司咨询,自行现场踏勘。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9日(工作日)持《探矿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书》《探矿权拍卖出让申请确认表》《探矿权拍卖出让竞买承诺书》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甘肃星锤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拍卖出让文件。经陇南市国控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活动。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竞买人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工作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七、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探矿权按拍卖方式出让,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达到3家以上(含3家)。
八、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会时间:2024年1月 2 日(星期二)15:00时
2.拍卖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九、现场踏勘与风险提示
1.竞买申请人应自行前往矿区踏勘,并向相关部门全面了解探矿权情况,踏勘费用自理。
2.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须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争,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根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金额缴纳成交价款,并按期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3.买受人竞得探矿权后,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和勘查作业过程中,涉及土地、森林、道路、用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4.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成县镡河一带建筑用花岗岩矿探矿权拍卖出让文件》。
5.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陇南市国控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1.陇南市国控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893960369 联 系 人:田丰烨
2.甘肃星锤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93114510 联 系 人:王 娟
特此公告
陇南市国控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星锤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