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先租后让)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徽县CR2026-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先租后让)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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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 率 |
出让 年限 |
建筑 限高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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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2026-6号 |
位于徽县水阳镇石滩村。用地区块南临公路,北临村内道路及农用地,东西两侧临镇村道路及农用地。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
20667.65平方米 (约合31亩) |
工业用地 |
≥0.5 |
≥30% |
≤15% |
50年(其中租赁期限5年,出让年期45年) |
≤24米(特殊工艺装置除外) |
604.5 (租金总额50万元,出让价款554.5万元) |
10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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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宗建设用地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总出让年限50年,前5年以租赁方式供应,后45年以出让方式供应。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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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260623000002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一)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二)拖欠土地出让金未交清的;
(三)其他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公开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租赁和出让一并进行招标拍卖挂牌。
五、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
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一)以拍卖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14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二)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27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六、报名及报价方式
本次公开出让采用线下和网络同步报名。申请人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以投标人身份进入“交易一网通办”,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42.15.25:8090/TPBidder)进行网络报名,并按照出让文件文本填写纸质《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后上传至甘肃省权益类系统提交审核(上传资料与线下填写资料应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可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价。(报名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参考《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
七、出让方式的确定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达到三家(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2026年7月27日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系统将自动转入网络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9:00时
2.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网上报价在“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6年7月15日9:00时至2026年7月29日16:00时
2.挂牌报价地点: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3.挂牌出让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九、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自2026年6月24日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领取《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CR2026-6号)》。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二)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合同。先租后让租赁期5年,租赁期届满符合转出让条件的,与土地使用者直接签订剩余45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租赁土地的转让条件及违约责任:1.开发利用土地,投资额达到项目备案登记投资额度25%以上;原定建设项目不得改变;土地出让金、租金无拖欠;2.租赁期届满前6个月,受让人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拒不办理的,由政府收回土地,并向土地受让人处以土地出让金20%的罚款;3.因受让人违约,政府收回土地的,地上附着物由政府无偿收回。
(四)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五)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六)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七)徽县CR2026-6号宗地供地条件按照现状((徽规TJ(2026)19号《规划条件通知》)。
(八)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或造成既定事实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CR2026-6号)》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一)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939-7521605
(二)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文慧
联系电话:13893441194
特此公告
徽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4日